工商局对淄博公司名称字号的申请有哪些的限制,哪些字是不能作为淄博公司名称进行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对淄博公司名称是实行分级登记管理,除国务院决定建立的公司外,公司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
注意事项
一、工商局规定不能作为淄博公司名称的字号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淄博公司名称注册的规定
正文:
一、工商局规定哪些字不能作为淄博公司名称字号?
第一,淄博公司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诈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别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淄博公司名称应当运用契合**规范的汉字。
第三,公司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别的法人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淄博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淄博公司名称。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公司的名称。
第五,公司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淄博公司名称。
第六,淄博公司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淄博公司名称字号一样,有出资关系的除外;
2、与别的公司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一样;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淄博公司名称一样;
4、别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七,淄博公司名称需译成外文运用的,由公司依据文字翻译准则自行翻译运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淄博公司名称注册有哪些规定?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淄博公司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淄博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淄博公司名称:
1、 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运用“中国”、“中华”、“**”、“**”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淄博公司名称:
1、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2、同级行政区划放在淄博公司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出资公司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出资淄博公司名称。
第二,除国务院决定建立的公司外,公司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
在淄博公司名称中间运用“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运用外国(地区)出资公司字号的外商独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间运用“(中国)”字样。
淄博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安泰新世纪”为字号:“信息技术”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